新闻发言人解说“马案”六大特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01:06 兰州晨报 | |||||||||
昨日下午4时,“马氏涉黑团伙”案一审宣判后,兰州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这位发言人说,马冰冰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时间跨度大,作案起数多,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反响强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并制定了详细的审理方案,认真严密地组织了庭审活动。在案件审判中,他们坚持体现罪刑法定原则,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该重判的坚决重判,以充分体现“严打”方针,对于具有立功、自首、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交待罪行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处
他向新闻界介绍了“马案”的六大特点: 1、团伙犯罪涉及被告之多全国罕见,全省第一,共涉及60名被告; 2、动辄行凶杀人、伤害,后果极为严重。该犯罪团伙从1992年至2001年间杀人、伤害致死人命11条,重伤、轻伤各4人,轻微伤5人; 3、犯罪起数多,涉及的罪名多。共有27起犯罪,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十余个。 4、被告中曾经被刑事处罚的多,有16人曾犯抢劫、故意伤害、盗窃、贩毒等罪被判刑,有的曾三次被判刑,不思悔改,继续犯罪,危害社会; 5、罪犯中文化程度低的居多,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有37人,占罪犯总人数的62%; 6、该案开庭审理时间长,成本高。这起案件连续开庭审理14天,为全省之最。14天对办案法官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不得回家,不能与外界接触,白天审案,晚上合议,准备第二天庭审提纲。同时该案的判决书长达120页,送达、存档总计600余份。 本报记者廖明郝冬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