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歌”纺织品类使用权早已旁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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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07:2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何骏)就在康定“情歌大酒店”与重庆的秦先生正在为“情歌”商标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抢注一事进行核查时,昨日,从国家商标局传来消息———“情歌”商标的纺织品类使用权早在1993年就被深圳一家公司取得,其取得正式的商标注册证的时间比情歌大酒店取得“康定情歌”商标注册证的时间早了近10年。 据了解,获得“情歌”商标纺织品类使用权商标注册证的公司是中国抽纱品进出口集
在此前的争论中,情歌大酒店一直认为“我们先注册‘康定情歌’商标,对方注册‘情歌’商标在后,存在着恶意抢注、打擦边球的嫌疑,商标局应将其‘情歌’商标申请驳回”。但目前,情歌大酒店将面临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情歌”商标早有人注册,此事将可能成为判定“情歌”商标是否可以合法注册的依据;另一方面,秦先生可能会将此作为“情歌”商标能合法申请的证明,继续进行“情歌”商标其他类别的申请。 据了解,目前情歌大酒店正积极应对,“情歌”商标到底能否注册?秦先生是否存在侵权?本报将继续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