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梳理道路同名 明年9月底解决同名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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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07:01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 记者田玲翠郑蔚报道 本市将对地名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整顿工作。在昨天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府发言人焦扬说,在试点的基础上,年内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争取在明年9月底前解决本市的道路同名现象。 针对本市近年来地名状况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将开展地名整治工作,实现上海市域范围的全覆盖管理。
首先,将进一步规范地名审批程序和地名命名规则,从地名的申请、受理、审批和批后管理,每个环节都要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地名审核管理,克服主观性和随意性。今后对市政交通设施、公共绿地和广场、居住区和建筑物等地名的命名,明确规定不得使用有损于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民族尊严和人民团结的词语,不得使用封建帝王称谓、官衔和职位等词语,不得使用有违社会道德风尚的词语,不得使用不规范的文字,等等。 其次,将对全市同名道路和没有标准名称的道路进行全面的梳理整顿工作,计划明年9月底前完成。对同名道路的整治过程中,将优先保留社会影响大、知名度高、道路等级高的路名,优先保留涉及历史保护建筑、涉及当地历史文化渊源的路名。外环以外地区,确有需要保留、无法更名的,采取增加区划后缀的方式便于识别。 为了加强地名管理,上海还将建立由市建委、民政、市政、公安、交通、规划、地名等部门组成的“七方”协调机制,统一规范,协调管理。组建专家库,对每一次涉及面广或影响大的地名工作进行专家咨询活动。同时通过地名征集、地名决策公示等方式,让地名管理贴近广大群众、走进市民生活。上海还将建立完善“地名储备库”,将地名规划纳入城市规划之中,确保路名与规划红线同步实施,提高地名工作的整体水平。 焦扬说,对居住区、建筑物的命名必须依照规则办事。不允许随心所欲,误导市民。如取名某某“花园”、某某“花苑”的居住区,绿化率必须达到50%或以上;取名某某“城”的,它的用地面积必须在2万平方米以上,并且建筑面积要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取名“山庄”的,就应该靠山,而且用地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取名“广场”的,用地面积必须是在8000平方米以上,并且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集中空地。 地名状况新问题 ●道路同名。据市地名办前一阶段的普查,全市道路同名的有372起。其中两条道路同名的301起,三条道路同名的56起,四条道路同名的4起,五条道路同名的7起,六条道路同名的3起,还有1起是八条道路同名。例如,“人民路”的同名现象就比较严重,不仅市区有人民路,金山区、松江区都有人民路;在奉贤区3个不同的镇,就各有一条“人民路”。还有“育才路”,同名达八起。 ●门牌号编排让人恼。徐汇区文定路上的门牌号牌不仅跳号现象严重,而且出现单、双号并列在同一侧。如此随意编号挂牌、跳号乱号、不挂号牌、不按规定使用统一号牌的现象,给行人带来了麻烦。 ●地名管理职能交叉。本市的地名大大小小有40多类,分属于许多管理部门,如行政区划名由民政部门主管,公路名由市政部门主管,城市道路由市地名办主管,门弄牌号、交通指示牌由公安部门主管,各自为政,就会出现经常性的协调沟通不够。 ●开发商楼盘名称假、大、奇、古、洋而误导市民。居住区与行政区划名冲突等种种新情况,也是需要及时研究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