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要求 公检法办错案严追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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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08:32 汉网 | |||||||||
市人大常委会昨听取市公检法执法检查自查情况的报告,在肯定成效的同时,要求对办案中出现的过错一定要严肃追究责任。 今年的执法检查于2月18日启动,三机关针对8类案件认真开展自查。上半年,市公安局在自查中,追究了15名民警的执法过错责任,其中1人被开除公职。执法检查中,市人大内司委对三机关进行抽查的结果显示,4类问题仍然存在:案件实体处理不当、执行办案程序
对此,市人大提出3点要求:检查尚未了结的案件仍要认真检查,不能半途而废;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办案中出现过错,按执法责任制应当承担责任的,一定要严肃追究责任。 (记者宋兰兰)(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