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杀虫剂杀鱼两吨多 佛山农民称受骗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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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09:03 新华网 | |||||||||
南海区金沙镇西联村居民徐友桥从事养殖业已有20多年,前段时间,他从山西卫氏鱼康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鱼康公司)广东分公司拿到免费杀鱼虫药剂“车轮必杀”,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些杀鱼虫药剂竟然“杀死”了他的2701.5公斤鱼。前天(8月3日),他向记者叙述了自己的不幸遭遇。 新药性能绝对安全?
据徐友桥介绍,他于今年4月22日上午和一位同村的养殖居民到金沙镇兽医站买兽药治猪病。刚好碰上山西卫氏鱼康实业有限公司驻广东分公司经理邸正科和员工苏某,他们向徐友桥等人推介该公司医治鱼病的新产品“车轮必杀”和“斜管必克”,并表示现在可给他们免费试用,有问题可直接找公司总技术员吕志军联系。 徐友桥向邸经理询问这2种新药性能是否安全,邸说:“你放心,我们是大公司,是老厂,绝对安全,放心使用。”于是徐友桥便与同行各拿了20瓶“车轮必杀”和“斜管必克”鱼药回家。 5月10日,徐友桥将“斜管必克”撒放在他一个鱼塘,用后效果不错。过了2天,徐妻听他的吩咐将10瓶“车轮必杀”鱼药投下了鱼塘。3个小时后,该鱼塘中的桂花鱼开始出现大面积浮头、靠边等异常现象,徐友桥立即致电到鱼康公司驻广东分公司(地址在顺德大良),向该公司药厂技术员吕志军反映异常情况,并要求救援。当时吕志军吩咐徐友桥使用增氧剂、换水和开增氧机,但都无济于事,出现异常现象的桂花鱼继续增多,当天下午5时左右开始死鱼。后在当地村委领导和农业部门的当场监督下,核实死鱼2701.5公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万多元。 “车轮必杀”是假药? 这件事惊动了当地政府,南海区金沙镇农林水办、南海区农业局、西联村委会等有关部门都到现场调查情况,并与鱼康公司多次协调,但事件仍然得不到解决。 据西联村委会委员徐灶荣介绍,出事当天,鱼康公司没有来人,他们就将死鱼和塘水封藏了一部分,准备进行化验。5月13日,该公司驻广东分公司才来人了解情况,而且不同意由当地农业部门化验,必须要省级以上的部门鉴定才行。之后10来天,鱼康公司都没人来处理此事,多次致电无人接听或挂断电话,因此无法化验鱼水。 据南海区农业局水产科陈科长介绍,鱼康公司提供给徐友桥中试新鱼药“车轮必杀”是没有经过行政部门批准的药物。按规定,像这种没有经过省级部门批文的药,被认定为假药,不能在当地的生产中使用。而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是在不适应的环境下使用“车轮必杀”,造成低气压、水质氨氮含量较高,缺氧而鱼死。 渔民主动要求实验? 对此,记者于8月3日下午致电山西卫氏鱼康实业有限公司采访,该公司卫总经理解释称,当时渔民抱走的是他们公司的试验品,而且是渔民在听说他们的实验计划后,主动表示可以在他们鱼塘里进行试验,该公司和他们应已形成口头实验协议。 事发后,该公司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前往调查,按兽药事故处理惯例做重复实验,但徐友桥并不配合,他们只能在附近取塘水、买桂花鱼重复实验,但并未出现死鱼现象。卫总经理表示经与西联村村委会进行调解,公司决定给徐友桥1万元以内的抚慰性补偿。 至于南海区农业局以假药定义该公司提供的实验品“车轮必杀”,卫总认为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因为公司提供的仅仅是公司前期实验品,本来就不是正式的药品,所以不能称为假药。(唐梦钟柳梅)(来源:南方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