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得参加招商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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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09:51 现代快报 | |||||||||
新华社秦皇岛8月4日电记者4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向全国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不参与各地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 此外,针对一些地方给法院分派招商引资、经济创收任务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表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宪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司法原则。
作者:记者 田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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