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四级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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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0:0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陈牧石) 今年夏季汛期,为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我省紧急制定《陕西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该预案将地质灾害分为四个级别,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 据省国土资源厅工作人员介绍,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时,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或者防治灾害发生的紧急行动方案。预案要求,
应急预案将地质灾害灾情按照因灾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预案根据不同等级的地质灾害,制定了不同的应急行动方案,以期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据悉,省国土资源厅已通过该预案,目前已报请省政府批转各市、县(区)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