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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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0:49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 《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近日起开始实施。这是该市为保护三峡库区环境采取的又一有力措施。 据了解,重庆市这次实施的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分为主城区与其他区县两部分。对主城区居民,每户每月按8元钱收取;属暂住人口的,每人每月2元。对在主城区的企事业单位,亦按每人每月2元标准收取。对公共营业场所的经营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按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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