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楚瑜起诉李登辉等3人诽谤 台北地院首度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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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0:58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8月5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李登辉等三人在“大选”后,公开指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在“四一○”集会当天“不顾群众,跑去打麻将”,宋认为此话构成诽谤,日前向法院提出民事侵权赔偿。本案昨(四)日首度在台北地院开庭,当事人均未出庭,法官则要求原告宋楚瑜应于二十日内提出更充足的事证。 宋楚瑜因不满遭到李登辉及“立委”程振隆、郭俊铭所指,在“四一○集会当天,
昨日下午开庭时,双方均委由律师出庭。被告李的律师表示,李登辉当天并未指名道姓说“宋楚瑜”,完全是对方自己“对号入座”。 但宋的律师坚持认为,李登辉所指打麻将之人就是宋楚瑜,明显已经对宋构成侵权行为。三人均曾公开说过此话,且郭俊铭发表此话的内容,根本不在“立委”言论免责权的保护范围内。 由于双方各说各话,没有交集,加上法官也认为原告并无提出相关事证,以证明被告李登辉等三人直接所指的就是宋楚瑜,也没有详述道歉启事的内容,因此,当庭要求原告必须在二十天内提出补充事证的具体资料,择日开庭时再予讨论。(潇凝) 相关专题:台湾“大选”引发纷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