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修订环境功能区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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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1:06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本着“优化本岛、拓展海湾、扩充腹地、联动发展的原则,就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及水环境功能区划等进行了全面的修订。 在空气质量方面,此次修订取消了原有的环境空气质量三类功能区,市区内除一类区以外的区域全部划分为二类功能区;另外,本次修订还增加了在全市辖区内燃料含硫量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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