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也该设有效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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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1:16 东南快报 | |||||||||
政府部门给业务管辖范围内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商户发放牌匾“以示表彰”,早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结果造成牌匾满天飞。近来,河南信阳市质监部门发起了清理回收牌匾的活动,除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和省局颁发的名牌产品牌匾外,其余牌匾一律归口收缴。(8月4日《大河报》) 在市场经济社会,荣誉就意味着企业的信誉和美誉,代表着官方和社会的肯定,不仅
笔者建议,要为各类荣誉设定一个有效期限,在期限内定期抽检,对不讲信用、产品和服务质量滑坡的单位果断摘牌,避免名不副实,误导群众;在期限结束后,对代表荣誉的牌匾,有关部门要及时回收,重新“回炉”。 创业难,守业更难。对于荣誉来说同样如此。只有为荣誉设个时限,才能激发企业和社会对荣誉加倍的珍惜。(来源:郑州 张培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