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学生到江河水库游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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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1:17 温州都市报 | |||||||||
吴雨 少华 本报讯昨天,市教育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高等院校、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其中要求,各中小学要禁止学生到江、河、湖、塘、水库等水域去游泳,加强学生自我防范教育。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全面开展消防和校舍安全检查,在开学前对学校校舍进行一次全面勘验检查,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的危房,必须当机立断立即封闭停用,并制定修缮计划和方案,尽快修缮、加固或拆建、新建,学校一律杜绝在危房上课、生活、工作。各地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时,一律要制订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定安全负责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山林火灾和抢险、救灾等未成年人不宜参加的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加大对幼儿接送车的管理力度。 通知还要求学校在开学前要主动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对食堂餐具等进行一次全面消毒,严防群体性卫生事件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严厉查处学校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游戏机房和歌舞厅等场所。 如发现不安全情况的,市民可拨打电话举报。涉及有关校舍安全的,可拨打88636309;涉及有关学生出行安全、食品卫生的,可拨打88635103。吴雨少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