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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江上圩客船与两艘返航游船相撞 三人受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5:02 桂龙新闻网

  8月1日下午4时左右,一个深圳旅行团游客在阳朔乘当地客船游览漓江时,在漓江九马画山航段与返航的两艘漓江游船接连相撞,造成一名儿童落水和包括这名儿童在内的三位游客受伤。事件发生后,这名儿童的父亲和当事船及附近十余条船的船员马上跳水营救,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据悉这是漓江上所发生的最严重的圩客船因为碰撞造成游客受伤的事件。当天,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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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鹏翔国旅常驻阳朔县的一个业务员安排接待的33名深圳游客,在兴坪朝板山河岸登上当地的“漓兴128”圩客船游览漓江风光,在九马画山附近,与返航的漓江游船“顺发08”发生撞碰之后,又与“顺利01”游船相撞。这起事件的责任认定还在调查之中,阳朔海事局一负责人初步断定是由于会船时,双方操作失误,未按规定采取避碰措施所致。桂林市负责旅游及漓江游览规定的部门认为,这是组团旅行社和圩客船违反桂林市有关漓江景区游览规定所造成的游客受伤事件。

  桂林市对漓江景区游览有明确规定,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出台了漓江游览售票、票证、调度、结算“四统一”的规定;1994年桂林市交通局、桂林行署交通局和港船监督局联合发文,禁止圩客船载运游客。2001年8月桂林市人民政府又发布了《关于加强漓江游览管理的通告》,规定了漓江游览航线,其目的是保证游客的安全和游览质量,同时也为了加强管理,但一些旅行社为了牟利,蒙骗客人走“野船”(桂林将此类违规承载游客船称为“野船”)。桂林市对走“野船”一直持禁止态度,并在今年的旅游整顿中列为一项重点,但这种圩客船参与旅游客运的违章行为在阳朔多有发生,桂林对全国开放旅行社市场之后,外地旅行社主要是广东旅行社带团走“野船”之事也越来越多,此种现象已引起我市的关注。

  来源:桂林日报

  责编: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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