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强调独立审判原则 法院不应“招商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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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5:3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昨天在京津冀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指出,上级法院要向地方党委政府建议,基层法院不参加招商引资、经济创收等活动,以解决基层法院业外负担过多的问题。 肖扬说,如果基层法院参加招商引资、搞各种经济创收,势必要破坏独立审判原则,迫使法院与企业合作,法官与商人合作,法院和法官就可能拿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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