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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怪楼” 标准地名收不着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0:59 辽沈晚报

  楼外墙上挂了10几年的标准地名竟然没人使用,居民的房票、煤气费收据上印的还是老地名。按照已经规划了10年的标准地名邮寄物品,得到的答复竟是“查无此人”。昨日下午,记者在本溪市平山区卫生防疫站后看到了这几幢“名实不符”的“怪楼”。

  防疫站正后方的一幢居民楼西侧,钉着“建业街2-1”的楼牌,而在楼的东侧,却钉着“建工街83栋”的楼牌。据该楼居民介绍,他们是1987年搬进这幢楼的,当时的编号是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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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83号楼,后来又改成了建业街2-1号楼,不过所有的房票、户口本等都没变,他们也还是习惯地称呼这幢楼是“83号楼”。

  居民老李住的是原来的建工小区82号楼,10几年前改成了“建业街8-1”。一开始大家谁也没在意,反正房票啊、户口啊、煤水电费什么的还是都按照原来的楼门牌号。可是收信、汇款、寄包裹的时候,麻烦来了,你要是写上楼外墙上的楼牌号,就是“查无此人”,要是写上过期的楼牌号反而能收到了。

  昨日下午,本溪市地名办一位姓李的同志接待了记者的电话采访。他说,建业街8-1等几幢楼的标准地名已经规划确定10几年了,是根据本溪市地名细则中有关门楼牌号的编码原则确定的,以临街的楼房为参照物,临街的是8号楼,后面就依次是8-1、8-2……他告诉记者,根据本溪市政府办公室今年68号文件、也就是关于加强全市门楼牌标准地名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市各单位都应该使用标准地名。

  采访后记

  已经改了10几年的标准地名竟没人使用,的确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这种“老习惯”的无限延伸,虽然在简单的日常生活中不见得给“土著”居民造成什么太大的麻烦,然而一旦与外界联系,不用标准地名就会给居民带来很多影响:收取信件、包裹、乃至学生的入学、考试通知……一旦收不到可能会延误很多重要的事。如果想办理出国手续,不使用标准地名甚至会吃“闭门羹”。因此,一方面居民要提高使用标准地名的认识,另一方面各有关单位也要不嫌麻烦,尽快更新系统、使用标准地名,方便群众生活。

  特派本溪记者 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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