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全面介入交通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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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1:4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我省将在交通建设工作中全面引入公证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与管理,保证交通领域各项业务活动依法、规范进行。近日,省司法厅、省交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公证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公证工作提出要求。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对促进我省交通事业健康顺利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通知》规定,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内河航运建设项目、港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
《通知》强调,各公证处在办理上述公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证程序,独立办理公证事务,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公证事项真实、合法、有效。对于出具错证造成当事人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陈勇 杨鹏程)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