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切孩子———团省委书记罗强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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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3:1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记者: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使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也是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重要职责。团省委围绕这个主题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罗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后,全省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教育活动。清明节前后
各地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还以“弘扬五四精神,肩负历史使命”为主题,广泛开展十八成人宣誓仪式,引导学生迈好成人第一步。以“预防校园侵害”、“提高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加强对少年儿童的安全体验教育。 记者: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面,你们今后有些什么打算? 罗强:首先,要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通过中学生团校和业余党校,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省中学普及团校、业余党校或党课小组;在条件较好的地区试办网上中学生团校、业余党校。做好“四川十大杰出青年”、“十佳少先队员”等评选表彰活动,为广大青少年树立学习的榜样。其次,抓住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为契机,开展“小平同志永远活在我们心中”、“实现宏伟蓝图,做好全面准备”主题学习教育等活动。第三,大力开展好四川青年文化节、中学生社团文化节、乡村青年文化节、社区青年文化节以及各种寓教于乐的活动,充实未成年人业余和课余生活。开展共青团“五个一工程”评选,推出反映共青团和少先队形象、工作、品牌的文化产品。第四,通过实施希望工程、新世纪青少年读书计划、青少年法律援助等,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学习、生活、成长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依托青少年中心,大力开展创建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此外,要扎实推进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切实加强中学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建设。 实习生刘姝本报记者孙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