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参股民办学校算不算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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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4:28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石家庄8月5日电 记者 许海涛 常瑞天是涿鹿县教育局局长中惟一一位没有入股的。他说,当时已经考虑到这种注资形式会出现一些波动,但没想到出现这么大的震荡。 反对声来自多个方面,其中一种观点是,教育系统官员掌管全县的人、财、物等公
涿鹿县教育部门对此有不同看法。常瑞天说,《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该法还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这就是说民办教育不是企业,是公益事业,教育公职人员是干部,也是公民,可以投资民办教育。 涿鹿县教育局副局长许世民也说,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就可以做。最近国务院出台的投资体制改革决定,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 涿鹿县教育系统一位老师则认为,这种解释难以自圆其说。他说,民办学校虽然是公益事业,但是多数投资者办民办学校,逐利是第一位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还规定,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一定回报,所以民办学校属于具有一定营利性质的公益事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张家口市教育局和河北省教育厅对涿鹿县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入股民办学校持什么态度? 张家口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科长梁继英说,在张家口办民办教育很难,涿鹿县教育系统干部参股民办学校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河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朱智国说:“《民办教育促进法》对从事民办教育的口子放得很开,既然法律没有禁止教育公职人员投资民办教育,我们也不会反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