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人大要求 信访案件限期落实并跟踪督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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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7:22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通讯员都正阳、李邦荣、夏宗高报道:7月28日,保康县人大常委会主持重点信访案件交办会议,向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县公安局等7个行政、司法机关,下发10件重点信访案件交办书,要求限期处理并回复当事人。 今年上半年,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受理了233件信访案件,其中有反映执法不公、越权办案的问题,也有反映行政不作为的问题,还有反映假冒伪劣商品坑农案件查处不力的问题等
为有效化解信访积案,保康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决定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集中交办制。7月初,县人大组成专班,对上半年以来的人大信访案件分类排队,从中筛选出10件典型案件,作为首次集中交办案。县人大常委会邀请法律顾问对这10件信访案中国家机关有无过错失误、是否承担责任、如何交办落实进行了专题研究,对法律顾问组提出的案件疑点进行了甄别核实,并对照相关程序法和实体法对信访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对交办制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各承办单位于8月10日前,向县人大呈报案件调查报告,在30天内处理到位,并向当事人反馈查处情况。9月,县人大常委会将召开专题会议,对承办部门进行评议。对敷衍塞责,不认真办理交办案件的单位,将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