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政府“认错”的积极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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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7:27 北京青年报 | |||||||||
由宁夏银川市出台两个出租车管理新规定引发的全市6800多辆出租车集体停运事件,经过几天来多方面的协调和努力,终以市政府宣布新规定不再执行,市长发表电视讲话向市民道歉,多数出租车逐渐恢复运营而暂告一段落。事态没有进一步恶化,政府和出租车司机初步达成了谅解,从目前来看,这个结果是基本令人满意的。 人们注意到,在事件的进展过程中,银川市政府能够放下架子,降低姿态,及时纠正
实际上,在短短4天的时间里,银川市政府连续发布两个通告,明确表示“停止执行”两个尚未执行的管理规定,这就相当于是向公众“认错”了。而市长向市民道歉,本身也多少含有“认错”的意思。据说在宁夏的干部中,有人不赞成政府向公众“认错”的做法,认为银川市开了这个头,宁夏今后的事情就更难办了,如果群众不同意政府的意见,动不动就会集体上访。持这种看法的干部虽然不多,但它本身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所以,有必要加以认真辨析。 在一些人的传统观念中,政府永远都是对的,是不可能出现失误的,即使政府制定的政策、采取的措施引起了群众的不满,那也不是因为政策和措施不对,而是因为群众素质差,觉悟低,认识水平没有达到政府期望的高度,所以让政府向公众认错,实在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这个判断违背了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即任何人都是可能出现失误的,任何一个由人组成的政府,也都是可能出现失误的。如果政府拒不承认自己可能失误,那么一旦出现失误之后,政府首先想到的不是认错、纠错,而是如何强为辩解,文过饰非,甚至不惜用一个新的失误来掩盖旧的失误。大量历史教训告诉我们,这样做往往会使局面更加被动,甚至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当然,在中国的社会文化环境中,让一个政府首脑代表政府公开承认“我们做错了”,毕竟还是相当不容易的事。所以,银川市政府做到这一步,“相当于”向公众认错,已属难能可贵。按照市政府一名负责人的解释,由于宣传不到位,管理不规范,致使一些出租车司机对新规定产生了“意见”和“误解”,从而引发了停运上访事件。姑且不论新规定是否合理合法,单说一项新政策引起如此大面积的“意见”和“误解”,政府就应该进行深刻反省:为什么宣传不到位?为什么管理不规范?政府决策做到科学化、民主化了吗?对群众的声音给予重视了吗?真正注意关心和维护群众的利益了吗? 银川市政府勇于“认错”,给了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政府向公众认错,不能认为是在向公众“示弱”,相反,有错必纠,实事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行政,只会增强政府在公众中的威信,使政府行为更加具有亲和力和说服力。做到了这一点,群众对政府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产生的“意见”和“误解”一定会越来越少,对于像银川出租车集体停运那样的事件,政府也有能力依法予以妥善解决。 作者:潘洪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