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燕属因私出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7:51 潇湘晨报 | |||||||||
本报综合消息前天,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否定了网上关于我国在美国被打公民赵燕是因公出国的传闻。出入境管理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各种记录表明赵燕所持的是因私护照,未办理过因公护照,此次去美国属个人商务因私出国。这是该局首次就赵燕事件接受媒体采访。 此前,网上曾有议论称赵燕属因公出国。并有评论说:“花费巨资公费出国旅游已经
前天,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赵燕于2000年6月申领了因私出国护照,曾3次去韩国。赵燕本人是天津一家工贸公司的法人代表,经营范围包括健身器材、服装、服饰等。 该负责人说,因为赵燕所经营公司的性质,首先证明她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具备申领因公护照的条件。另外,天津市政府外办、科委及商务委3个可以审批因公出国的部门都证明没有赵燕因公出国的记录。这些都能证明赵燕是以私人商务名义前往美国,当然也就不可能有公款消费。据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