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指状元”拿到法院执行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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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8:38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谢国苍)昨日,记者从青铜峡市法院获悉:海原县高考文科状元潘志彩已经拿到了2000元法院执行款,剩下的执行款从明年1月起逐月从被告工资中扣交,以保证潘志彩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2000年6月,年仅17岁的潘志彩因经济困难而中途退学。为了攒够学费上学,潘志彩从家乡海原来到青铜峡一个馒头店打工,工作中右手不慎被卷进和面机齿轮,致使其右手掌中
家境贫寒又手掌致残,但潘志彩对生活没有丧失信心,又回到学校继续学习,凭着顽强的毅力,今年终于以576分的成绩考取了中山大学。面对上大学所需的巨额学费,潘志彩的心头蒙上一层重重的阴影。万般无奈,她再次来到了青铜峡镇法庭,要求法庭对赔偿予以执行。得知潘志彩以海原县文科状元的身份被中山大学录取的消息,法官们也为之高兴。为使贫困的山里孩子能够走入神圣的学堂,办案人员对被执行人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说服教育,李某某从其姐姐处借了2000元交了执行款,并告知法官剩下的执行款从明年1月起可逐月从其工资中扣交,以保证潘志彩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面对急需学费的潘志彩,法庭全体工作人员又伸出友爱之手,向潘志彩捐款200元。7月29日,当潘志彩从法官手中接过案件执行款和法院工作人员的捐款时,激动的眼泪溢出了眼眶。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