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首例劣质奶粉案昨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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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9:23 南京晨报 | |||||||||
北京讯 昨天,安徽阜阳首例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奶粉案在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据悉,因销售劣质奶粉至一名出生仅4个月幼儿不幸死亡的商贩李新道,昨天被临泉县人民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无。李新道是首例在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告人。 据介绍:2003年9月间,在临泉县陶老乡陶老街经营一家杂货店的李新道,以每袋6元
医院和公安机关的鉴定表明,甜甜死于重度营养不良合并呼吸衰竭。甜甜死亡后,甜甜的爷爷要将剩余的19袋奶粉退给李新道,李拒绝退货。在当地消协的调解下,李新道同意赔偿甜甜家经济损失4000元。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披露后,不法商人李新道被抓获归案。案发后经临泉县防疫站鉴定,“圣童”牌婴幼儿奶粉多项指标都不符合卫生标准。李新道自己也供述说,他通过用普通观察的方法,知道奶粉质量有问题,并对事后进行的奶粉鉴定结论不持异议。但他辩解说自己也是“受害者”。法庭判决认为,被告人李新道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还故意销售,并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法院判决后,李新道表示要上诉。据《北京青年报》(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