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竟成侵吞国有资产的遮羞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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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9:2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李国通讯员程军)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是杜绝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的重要手段,也是防止企业管理人员腐败的有效措施。然而,近日有读者反映,公开招投标这种“阳光行为”背后,却暗藏着许多“猫腻”。 记者近段时间深入采访发现,一些人借招投标之机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触目惊心:
私下勾结后再参加公开招投标会。重庆市某煤矿每年都要组织一次自购物资和废料处理的公开招投标会,这个招投标会表面上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竞标者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参与竞标,而总会有那么1~2个竞标单位报出的物资售价比市场价低许多,废料的收购价格比市场价高2/3左右,这样就无疑使其它竞标者“望而却步”,自动退出竞标,这些有“惊人之举”的单位就“名正言顺”地中标。据反映,这些单位早就与发标单位具体操作物资采购、废料处理的“关键人物”私下里达成了协议,然后在竞标会上不惜一切代价把“标”弄到手,从而完成了侵吞国有资产的第一步。 签订合同时修改标书。虽然招投标会在多方监督下召开,但是却很少有人对招投标会后的具体操作进行监督,这就给私下勾结的双方留下可乘之机。这时他们就会在签订合同时修改报价的标书,将物资购买价格恢复甚至超过市场价。同样,废料处理价格也会相应降低。 以次充好,虚报数量。销售单位在供货时采用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等级、产品质量供货,以次充好按同样价格销售,一些“心知肚明”的验收人员任其过关。而在购销数量上更是“雾里看花”,某国企一次采购工业用盐10吨,供货方却只来8吨,购买方还是按10吨给予付款;某煤矿有一次处理废钢材,地秤上显示数量明明是22吨,可过磅人员报出的数量只有18吨。一些基建工程的夺标者在数量上无机可乘,便降低工程质量,甚至施工中途声称工程费不足,停工施压要求追加工程款。企业领导为了使工程早日完工,便会派人重新核定工程造价。当然,这些工程核定人员是工程承建方早就勾结好的,核定结果可想而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