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粗暴致农妇自杀 陕西旬阳有关责任人受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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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9:33 汉网 | |||||||||
陕西旬阳县个别土地管理人员执法程序不合法、工作方法粗暴简单,造成该县棕溪镇隆家河村一农妇服农药,经抢救无效死亡。旬阳县纪委、监察局在查明事实后,日前对4名责任人分别作出留党察看、撤职、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7月27日,旬阳县国土资源局棕溪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吴军、胡昌军在棕溪镇基础办工作人员余山国的配合下,到该镇隆家河村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当日晚,工作人员来到陈
工作人员当场向陈宣读了相关法规,并限他在28日下午2时前按照最低标准缴纳900多元的罚款,否则将限期拆除。陈回家后与妻子张凤邦因罚款问题发生口角,张随后购买了一瓶钾铵磷,趁丈夫外出时服下,后被发现,送往棕溪镇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 7月28日下午,旬阳县委、县政府获悉后,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棕溪镇展开全面调查,妥善处理善后工作。调查认定:棕溪国土资源所在开展土地执法检查中,违反了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方法粗暴简单,又没有考虑当事人家庭的实际困难和经济承受能力,从而引起张凤邦服农药经抢救无效死亡,属于一起涉农事件。(雪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