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落实行政许可法取消八类收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9:4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 (胡贤海张伟)“我省将取消八类收费行为,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会随之‘缩水’。”昨日上午,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物价部门介绍,为了落实行政许可法,按规定将取消的8类收费包括: 一、部门“三定”方案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许可)职能,其相应的收费一律取消
二、中央和省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其相应的收费一律取消; 三、有立法依据但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收费,按规定程序予以取消; 四、不符合建立统一市场的要求、歧视性的地方保护收费,一律取消; 五、在执行中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予以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或整顿规范; 六、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收费均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七、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的收费,一律取消; 八、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收费,一律取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