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好是好,更要靠法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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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9:43 沈阳今报 | |||||||||
严阳4日,沈阳市公安部门向娱乐服务行业提出倡议,要求自觉抵制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百名娱乐服务行业的从业代表在“健康文明、守法经营”的倡议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为什么公安部门要制定这样一个所谓“倡议”,其背景我们应该十分清楚,此举无疑值得肯定。 不过,我们同时应该明白,这一自律倡议,毕竟只是源自其内心的一种道德要求——
所谓“自律”也就是自己约束自己的意思。对一个人来说,自己约束自己假如自己不是感到很难受的话,也许还能接受;可如果这约束让当事人感到非常别扭甚至十分痛苦的话,那么,能不能将自律进行到底大概就会有不小的问题了。这就如同给自己穿小鞋,身在人前,光着脚板实在太不雅观了,所以,如果只是一时半时,那好,我咬咬牙可以坚持;可如果时间拉得很长,让人忍无可忍,那么,背过身去,就可能会将鞋脱下扔得远远的了——甚至于可能不顾影响,当着他人的面将鞋脱下。 一定意义上来说,“自律”就像让一个人扯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一样,想法固然美好,但却严重缺乏现实基础,而这里的基础就是人性的弱点。也因此,古今中外的英雄豪杰无数,这其中“言必信,行必果”的固然有,可“说大话,用小钱”的也不少。所以,我们自然也不能相信他们的所谓自律。而要让他们不做那些违法乱纪的勾当,最好的办法还是我们的公安部门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一有动静,就及时查处,决不姑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