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国企老总需持证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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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0:02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记者寇俊松)沈阳市日前下发了《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振兴行动纲要》,规定从明 年开始,沈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新聘任的经营管理者没有任职资格证书不准上岗。不持证不准上岗
据了解,该《纲要》中规定,沈阳将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资质认证评价体系,进行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评定,同 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经营管理人才的资历、品德、知识、能力、绩效、潜力等进行评估,对达到规定标准 的,颁发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证书。从明年起,国企经营管理者必须持证上岗。不受退休年龄限制 同时企业原有的经营管理者也必须在2006年6月前获得任职资格证书,否则不能上岗。而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 主要企业经营管理者,如果企业需要并且身体条件允许,可以不受退休年龄限制。 党政机关优秀人才可通过留职创业、主动应聘、组织选派等方式到企业继续实现价值。同时支持在沈高等院校和科研 院所的专家学者到沈阳企业兼职。管理人才实现联网 到2005年,沈阳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将与全国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因此从明年开始,将建立中高级经营 管理人才信息库,大范围多渠道的提供经营管理人才供需信息服务。其他省市的用人单位将可以在网上了解沈阳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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