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首签少年犯矫正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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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0:02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晚报讯(记者孙洪伟实习生国毅)8月5日下午,一个刚刚刑满释放的少年晓伟(化名),在其 所在的社区与沈阳市皇姑法院、派出所共同签订了沈阳首例“矫正协议”。判定晓伟有罪的少年法庭的法官,希望通过这种“ 软着陆”,使晓伟远离犯罪,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回放:当街抢劫被擒
今年4月6日晚,晓伟在黄河立交桥下喝酒后,对刚放学的学生实施抢劫,被警方当场抓获。 晓伟在皇姑法院少年法庭受审时,法官段雷在审理中了解到晓伟的极具代表性的身世:不满1岁时,晓伟的母亲与父 亲离婚,晓伟的父亲因受了刺激而精神失常,晓伟完全由奶奶养大。家庭对晓伟的管束几乎是零,学校老师因为晓伟学习不好 ,动不动就要找家长。晓伟厌学逃课,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经常出去喝酒。 鉴于晓伟的情况,法官们与晓伟所在的社区干部进行接触,干部们表示可以帮助晓伟。法院的合议庭决定对晓伟从轻 处理,判处4个月拘役。 现场:签协议,管教“软着陆” 8月5日下午2时,沈阳首例“社区矫正协议”在晓伟所在的社区进行。 晓伟的奶奶、社区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当地派出所、皇姑法院的法官等都参加了。大家认为晓伟的境遇, 是因为监护人没有完全尽到家庭的抚养义务,晓伟的奶奶也只是保证了晓伟的温饱,而晓伟过早离开学校,对自己要求不严格 ,缺乏道德法制观念,最终导致犯罪。法院、社区、派出所共同签订了对晓伟的“矫正协议”:晓伟在社区参加一个月无偿社 会服务,每天要写一篇日记,每周写一篇思想汇报,由师范院校的在校学生给晓伟补落下的功课,建立矫正档案。矫正期间发 生的其他问题,由矫正单位及监护人共同协商解决。 在签订协议后,社区的郭女士热情地对晓伟说:以后我们几个社区的工作人员都是你的妈妈,我们可是要管你的。听 了这话,晓伟不好意思地笑了,像个懂事的孩子一样。 观点:一种负责任的尝试 随后,记者采访了当初判定晓伟有罪并主张对晓伟实施社区矫正的皇姑区少年法庭的法官段雷。段法官介绍说,在少 年法庭的办案过程中,法庭曾遇到一些少年犯出狱后,又二次犯罪三次犯罪,他们都有着与晓伟相似的家庭背景。法官看着这 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心里感到很痛心,他们不希望晓伟再这样,大家决定为晓伟创造一个“软着陆”环境,完成晓伟的成长 、就业。 对此,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邢志人认为,皇姑区法院和社区的做法,是一种负责任的尝试,也是与我国法律精神相一 致的。在一些发达的西方国家,社区矫正是一种通行的刑罚替代措施。在我国,刑罚是对人们行为的一种严厉惩罚,但惩罚并 不是法律的最终目的,防止少年犯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才是刑罚的最终目的。在社区矫正中,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能更细致一 些,就会更有利于矫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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