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首例销售伪劣奶粉案一审宣判 经销商被判八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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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0:24 法制日报 | |||||||||
阜阳首例销售伪劣奶粉案一审宣判销售劣质奶粉的经销商被判八年 本报合肥8月5日电(实习生武静崔海涛记者李光明)安徽省阜阳市劣质奶粉事件中第一例涉嫌销售伪劣奶粉案今天一审宣判,经销商李新道犯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元。
临泉县法院审理认为:去年9月,被告人李新道以每袋6元的价格,接受了批发商李明高运送的浙江嵊州市天哺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童”牌1、2、3段奶粉。九、十月间,临泉县陶老乡吴营村村民吴心合先后从李新道处购买了该奶粉30余袋喂养其孙女甜甜,致使甜甜营养不良死亡。经临泉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甜甜系重度营养不良合并呼吸衰竭而死亡。另经检验,甜甜所食用的“圣童”牌婴幼儿奶粉为不合格产品。 事发后,李新道试图掩盖事实真相,一次性补偿死者亲人4000元,以换取甜甜亲人“如果有单位来调查,死者家属不得配合”的承诺。 宣判后,李新道当庭表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