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确定考核政府绩效的具体指标和考量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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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0:3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今后,我省将设计社会公众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由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绩效进行定性评议。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多种方法,对政府和政府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估。
指标考核,主要是根据评估内容设定绩效评估量化考核指标。根据其评估内容,设定了8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这些对设区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包括了可持续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工业化进程、市场化程度、外向度、人民生活水平、社会保障与安全、政府效能等方面情况;察访核验,是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政府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工作态度和实际成效进行检验核实。同时,对部门的工作状态及其实绩的评估,还将借鉴国内外一些好的方法,运用“通用评估框架”的基本原理和评分方法进行。 今年,省级政府部门和有关直属机构要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在此基础上,选择2~3个有关单位开展绩效评估试点,省委各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和有关人民团体参照执行,设区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在莆田市开展试点。 N本报记者 关永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