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立家庭暴力防护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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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1:06 新桂网 | |||||||||
新华社深圳8月6日电(记者李南玲)广东省首个家庭暴力防护中心日前在深圳市罗湖区成立。该中心同时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10个分中心,中心和分中心将随时接受受害群众求助,使家庭暴力现象得到及早发现、及早干预、及早制止。 据罗湖区妇联介绍的情况,近年来,发生在少数家庭的家庭暴力手段不断翻新,其隐蔽性、暴虐性和反复性的程度更为加剧。从1998年至2002年,罗湖区妇联接访的约3000宗案
建立家庭暴力防护中心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反家庭暴力干预机制。防护中心由区政法委牵头,由区人大法工委、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卫生局、民政局和妇联8个成员单位组成。同时在10个街道办事处设立分中心,在街道妇联、司法所、社区警备室设立报案点,并在社区内聘请一批家庭暴力防护监督员。这样,初步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防护网络,对家庭暴力予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和处理。 该中心在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实行首问责任制,当事人接触的第一位信访接待员必须负责,直到对所接访的案件做出必要的处理。而警务室的民警也绝对不可以以“家庭纠纷”为由进行拒绝、推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