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31指标考核政府绩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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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2:49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今后我省将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逐步建立注重绩效、鼓励创新、奖优罚劣、奋发向上、协调发展的评估和激励机制。昨日召开的全省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会议确定了我省今年绩效评估试点单位,并分别公布了考核指标。 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绮萍在会上讲了话,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黄小晶主持会议,省领导李宏、鲍绍坤、荆福生出席会议。梁绮萍指出,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是
据悉,今年省政府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全面开展绩效自我评估,确定了2至3个省直单位开展绩效评估试点,莆田市政府为今年设区市绩效评估试点。 对省政府部门和省直部门的绩效评估拟定如下指标: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的情况, 2.省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到本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 3.部门、岗位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情况; 4.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情况; 5.艰苦奋斗、廉洁勤政、降低行政成本情况; 6.投诉办结率及对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回应情况; 7.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结率。 由于各部门的职能、职责不同,工作任务也不尽相同,在对具体部门实施评估时,再具体确定二级指标的内容,以增强针对性。 对设区市的市政府绩效评估拟定指标见右表。 据了解,开展绩效评估将综合运用多种方法:一是指标考核,主要是根据评估内容设定绩效评估量化考核指标。对设区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设定了8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二是公众评议,根据评估内容设计社会公众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由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绩效进行定性评议;三是察访核验,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政府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工作态度和实际成效进行检验核实。(来源:见习记者程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