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分制学校不得收重修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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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22:06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省物价局新近出台的全省大中专学校学费标准规定,采用学分制的学校,按学分收取学费,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按学年制的学费总额。未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学校不得收取重修费。 此次出台的文件还规定,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重修前允许学生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一次不及格的,允许学生重修并按学分收费标准的50%收取重修费。对学生要求学校又有能
作者:章盛莉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