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补偿“只做不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07:0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金报记者胡彩丽实习生蔡锦锋 自7月5日深圳航空公司在《顾客服务指南》中,将航班延误补偿方案公布于众后,其余航空公司一直未见动静。记者昨从有关方面获悉,几家航空公司已明确表示不会出台补偿方案。
是否出台标准,企业自定 既然民航总局已制定《航班延误补偿标准指导意见》,航空公司为何不出台相应的补偿标准呢?民航湖北安全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认为,是否出台补偿标准是航空公司的自主行为,因为民航出台的补偿标准并非强制性指令,只起指导作用。 该负责人介绍,民航总局的《意见》出台一个月来,全国的航空公司跟旅客之间因航班延误发生的纠纷不断。现在只要出现航班延误,不论什么原因,就有旅客要求补偿;而航空公司则认为,延误的原因中多数是航空公司无法控制的,因而很“委屈”。 一航空公司相关负责人称,航班延误的责任不好认定,也很难有一个被大家都认同的补偿标准,加之近期的一些纠纷使得航空公司闻“补偿”色变,补偿标准“难产”也在情理之中。 标准没出,补偿在做 虽然没有出台标准,但若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后,绝大多数航空公司都在按照一定的规则补偿。 据介绍,前不久某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误25小时以后,跟旅客协商,最后作出全额补偿的决定。其余航空公司也大多采取这样“暗补”之举:只做不说,也没有一定标准。 既然已经做了,为何不出台标准呢?某业内人士分析,如果出台标准,必然要按照标准施行。这样一来,航空公司就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例如,因本地天气原因造成延误很好理解,但外地或途中的天气原因就不容易得到旅客认同。另外,空中管制等一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延误,公司也往往解释不清。所以,尽管在做补偿,也只能针对某个航班具体对待,而无法出台统一标准文件。这样,即使延误原因和时间相同,结局也有可能不同:补,不补,补多,补少。 一旅客认为,旅客希望标准出台,更多是希望航空公司的服务能标准化,明白化。目前的做法,即便补偿了,人们还是觉得消费得不透明,难免仍有不信任的感觉,航空公司也会“做事不讨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