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创建“平安湖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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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07:54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为创造一个更加平稳的治安环境和更加美好的社会环境,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株洲、长沙、岳阳等市组织实施“平安株洲”、“平安长沙”、“平安岳阳”计划的基础上,开展“平安湖南”创建活动,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省成为全国最稳定最安全的地区之一。昨日召开的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宣布了省委、省政府的这一重大决定。 会议认为,从总体上看,目前全省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大局平稳,但面临的社会不稳
会议要求,各级政法机关、综治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严打”机制,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在创建“平安湖南”过程中,要加快“信用湖南”建设,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加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努力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证的社会信用制度。 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孙载夫指出,创建“平安湖南”是全社会的责任,各部门、单位特别是省综治委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在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地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已经存在的矛盾纠纷没有排查出来,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调处不力,造成矛盾激化、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江在会上透露,通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至2006年,全省90%的城乡基层单位常年不发生刑事犯罪案件,80%的县市区不发生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群体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全省绝大多数县市区达到平安创建标准;用5年左右时间使我省成为全国最稳定最安全的地区之一。 李江强调,我省将紧密联系创建“平安湖南”实际,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失职渎职和严重官僚主义行为。同时,我省将严厉打击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认真查处行政执法部门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等“乱作为”事件和有关职能部门“不作为”问题。记者 王冠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