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丰田专门撞车讹钱 两次竟然撞到同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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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08:50 金羊网-新快报 | |||||||||
两次竟然撞到同一人,事主产生怀疑遂报警两骗子犯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朱艳秀) 两骗子做起了“特殊”的生意,开着丰田车,在车来车往的交通要道上横冲直撞,专靠撞车讹钱,两次竟然撞到同一个“冤大头”。日前,番禺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将两名“撞车骗子”判刑。
两骗子首次“碰瓷”得手 今年3月10日下午2时许,司机林某驾驶小货车行驶在番禺区大石镇礼村与猛涌村105国道交汇路段时,莫名其妙与一辆丰田轿车相撞。出事后,丰田车上跳下两个男子,对“爱车”前前后后仔细查看。 尽管两辆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但丰田车上的男子一口咬定自己的车受损更严重,朝林某索赔。林某为不耽误行程,只好自认倒霉,赔了他们1400元。 难道真是林某遇上“事故”了吗?他不知道,其实是丰田车上的两男子有诈。开车的是徐某,车上坐着的是朱某,两人都是广东高州农民。两人驾车到交通繁忙路段故意“碰瓷”,就是想讹挨撞事主一笔钱。 撞伤了人还获赔1万多 第一次“碰瓷”轻易得手,两天后的下午,在一起如法炮制的“事故”中,二人索得对方赔款1500元。3月15日下午,二人第三次故伎重演,“撞上”一辆行驶中的小货车。不料被撞小货车没有停下,径直离去,二人不顾高架桥上车来车往,竟将丰田车停在肇事位置上,下车查看碰撞情况,致使紧随其后的一辆小货车避让不及,重重撞上了丰田车。这一次,不仅两车都挂了彩,小货车上的乘客还受了伤。但凭借徐朱两人的不烂之舌,他们竟向事主王先生索得11210元! 一“冤大头”被撞两次 更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3月25日。徐朱二人在番禺区钟村镇105国道“撞上”了一辆小货车,这辆小货车正是他们15天前“首碰”得手的林某的车。 林某怒不可遏下车理论,一看又是上次那俩家伙,真是冤家路窄!林某意识到对方可能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财,当即报案,两人于是落网。 分别被判4年6个月和3年 番禺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两人故意驾车撞车的目的可能不是加害于人,而是讹诈钱财,但他俩明知在公路快速要道上故意制造车祸将危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两人还是希望发生事故,并且他俩的行为事实上已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或事实上的危害,已经构成了犯罪。上月底,番禺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徐、朱有期徒刑4年6个月和3年。(子琦/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