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挪用公款 私分国有资产 兰西国税局长落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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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08:54 东北新闻网 | |||||||||
兰西县国税局原局长王某,因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被检察机关批捕后,其单位相继有6人落入法网。原班子中正副局长3人全部落马。5日,兰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王某涉嫌贪污公款30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私分国有资产40万元一案。 2002年8月2日,兰西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收到一封举报信。信中反映,王某在2002年7月份,在单位财务账上核销了近百万元的假票据。在检察机关准备抓捕王某时,王某却不知
2003年6月6日,兰西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干警将畏罪潜逃10个月的王某在哈市其女友家中抓获。王某的归案,致使该单位相继有6人落入法网。其中王某贪污30万元、常务副局长段国昌贪污5万元、业务副局长镡孝斌贪污5万元、办公室秘书程中国贪污5.9万余元、征收分局局长王海云贪污2万余元、榆林分局局长乔万生贪污2万余元、勤杂员卢绍东贪污1.3万元。 2003年11月至12月,兰西县人民法院分别以贪污罪判处王海云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乔万生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程中国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卢绍东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镡孝斌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段国昌涉嫌贪污一案,法院将则日开庭审理。 今年8月5日,兰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王某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案。经检察机关查明,王某,现年42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全国新长征突击手、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黑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王某在任兰西县国税局局长期间,于2002年1月至7月,与段国昌、镡孝斌、王海云、程中国、孙加容、乔万生、卢绍东等人,采取开假票据到单位进行财务核销的手段,共贪污公款310181元。 2001年6月,王某擅自动用本单位公款10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后将此款挂在本单位与黑兰亚纺公司往来账上。此款案发后被缴回。2001年12月,王某让副局长镡孝斌采取多报代征代扣手续费的手段,从兰西县人民银行国库将90多万元套回,入到本单位经费账上,其中411000元用于给职工发放奖金。 兰西县人民法院将于近日对此案做出判决。( 黑龙江晨报 王 雷 贾 杰)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