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给外来务工人员以公平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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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0:1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纠风办、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的通知》。《通知》要求凡未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所属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此前,广州、南京、上海、北京等许多城市已就进城务工农民受到的歧视性待遇作过
此事的原委如下: 在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宁波乡镇企业迅速发展,许多当地农民抛下耕种的土地进了工厂,造成大量农田闲置。为了解决土地抛荒问题,宁波市政府曾积极寻求外来人员到当地务农,不仅帮助外来人员安家立业,办理相关手续,还从政策上给予鼓励———让外来务农人员享受本地务农人员相同的待遇,有的还协助签转了户籍。此举不仅使抛荒的土地获得了重耕,而且为国家粮食统购任务的完成提供了保障。从1983年到1995年,宁波政府共吸引外来务农人员2000余人。在过去的10年里,在村乡政府的帮助下,这些务农人员中的许多人还按照当地政策和法规,经过合法的审批手续,在村乡政府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建起了属于自己的家,过上了安定富足的日子。 但谁也没想到城市经济发展得这么快。随着宁波城市建设的扩展,昔日被外来务农人员承包经营的土地陆续被征用,楼宇、道路、桥梁,连务农人员用十几年积蓄盖起来的房屋,也遇到了被拆迁或面临被拆迁的局面。更让外来务农人员没有想到的是,当年请他们来务农的宁波市政府,在实施拆迁的办法上制定了本地人和外来务农人员截然不同的政策:本地人依国家法规“拆一补一”;外来务农人员则按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补偿———仅相当于当地商品房价格的五分之一!于是,外来务农人员拿着当年政府颁发给他们的土地使用证和宅基地建造缴费凭证和政府打起了官司。才盖几年的小楼被强拆后,他们就在城市的边缘搭起了草棚,下定决心要为自己依法讨回公道,让政府收回歧视外来务农人员的拆迁政策。其实,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不但外来务工、务农人员要求受到公平对待,有的外国人遇到不公平待遇时,也引经据典,根据法律条文维护自身利益。有消息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许多外国人就向中国政府提出了给予他们平等的“国民”待遇的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九部门下发的《通知》表明,歧视外来务工人员问题已越来越受到中央政府的关注,公平对待外来务工人员已不仅是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应该引起注意的是,与歧视一同表现在外来务工、务农人员身上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对外来人员的轻诺寡信行为和“狡兔得而猎犬烹”的急功近利的做法,它不仅影响了政府的声誉,而且增加了政府今后施政的难度,在给外来务工人员以公平待遇的时候,应一并解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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