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内两座公厕被私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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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1:1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昨天上午,记者随市市政委同志来到西大街南侧城隍庙正对面的工地,这里已被挖成一个大坑,在没有任何遮挡物的情况下,几名工人正在拆除围墙。而那个被市政委命名为“建华南巷公厕”的地方早已荡然无存,只有风吹来的隐隐恶臭还能说明这里曾经是厕所。据碑林区市容局南院门环卫所所长洪峰介绍,这座公厕是市级机关拆迁安置工程处8月1日晚9时40分左右私自强行拆除的。据碑林区市容局介绍,这是西大街南侧从琉璃街到钟楼一段惟一的公厕,也是这家单位在南院门地区拆除的第四个公厕。从1997年起,市级机关拆迁安置工程处先后拆除了该地区马坊门、中牛市、北牛市的公厕,虽均与市政委签有“拆一还一”协议,但至今无一还建。 距建华南巷公厕仅500米左右的另一家公厕也于近日遭同样“噩运”。8月4日晚,莲湖区南桥梓口西甘露巷公厕被市城乡建设开发公司擅自拆除。昨天上午记者赶到时,只剩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还堆在地上。 市市政委市容环卫处公厕建设与管理负责人陈之蜀说,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拆除、移迁公厕是必然的,但根据国务院110号令和《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拆除、改造公厕必须首先征得产权单位的同意,签订拆迁协议,保证拆一还一,且需先建后拆,市级机关拆迁安置工程处和市城乡建设开发公司的行为显然违反了上述政策和法规。据悉,碑林区和莲湖区市容监察队已分别向两单位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和处罚告知书。如果两家单位仍不纠正自己的行为,市市政委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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