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员制度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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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2:35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大连8月6日电(记者杨维汉)记者从6日在大连召开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了解到,10月1日起,检察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制度创新,人民监督员制度自去年10月开始在四川、福建、湖北
据悉,截至6月,试点检察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8474名,共监督案件1078件。经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同意检察机关拟定意见的监督案件1004件,占共监督案件的93%;不同意的74件,占7%。对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定意见的案件,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的44件。 这位负责人指出,各地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认识这项制度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认真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把好选任关,严格按照人民监督员的条件和产生办法,选出公道正派、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人员,保证人民监督员的公信度和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 这位负责人强调,在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中,既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探索,又要注意规范化运行,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试点工作。同时要加强理论研究,积极开展立法调研,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地方立法的进程,逐步把人民监督员制度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