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女友后 捅了自己跳入闽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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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2:5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女友另有新欢并提出分手后,23岁的黄某朝女友胸部连捅数刀,又朝自己的腹部捅了一刀,跳入闽江,但被江水呛了后,又游到岸边,拨打电话投案自首。昨日,黄某被仓山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捕。 2000年,黄某在福州某食品公司打工时,认识了女友张某。2003年11月,黄某回到三明,女友张某又结识了新男友。2004年2月,黄某返回福州后,发现女友另有新欢,还要跟他
今年6月17日傍晚,黄某到福州某光电有限公司接张某下班,路上要求张某不分手,再次遭拒绝。当晚8时许,途至仓山城门镇浚边村公路时,黄某掏出水果刀,朝张某胸部捅了几刀,逃离现场,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逃离现场后,黄某拦了出租车,到福州鳌峰大桥下车,用水果刀捅自己的腹部,然后跳入闽江,但被江水呛了后,又游回岸边,拨打路边的IC卡电话投案自首。 N本报记者 赵杨/通讯员/唐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