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强制”公务员带薪休假 不休假不准评先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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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3:0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7日电江苏省苏州市目前在全市范围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推行带薪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同时,按当年实际休假的天数给休假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休假补贴,但当年没有休假的不发补贴。不休年假的人还将没有资格参加年终先进的评选。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苏州市人事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有关规定,苏州公务员年假分为三个档次: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天;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据了解,苏州市委市政府这一带有强制性带薪休假的通知发出后,苏州市各机关单位纷纷根据通知精神出台了相关政策,如建立年度休假管理台账,制订分批实施、统筹安排等实施措施。(郁进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