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凶宅”张榜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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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3:50 扬子晚报 | |||||||||
昨日,广州警方在天河区黄村街举行执法为民现场会,记者前往采访时发现一个新鲜事物———在江夏社区的警务公布栏上,赫然张贴着一张该区出租屋发案公示,上面以一个表格的形式,详细列明了辖区内哪一个街道哪栋楼的几号房,曾于何年何月,发生过抢劫案、勒索案或盗窃案等。案情介绍得很明了,并对出租屋主在防范方面的疏忽进行了说明。 据现场的警方负责人介绍,这一种公示形式是今年初才试行的,效果很好。好多出租
管理人员:出租屋更安全 江夏出租屋示范点C 024大楼的管理人员冯小姐向记者表示,她对公安局公示出租屋刑事案件的做法 持肯定态度。她认为,公安局这样做更能加强出租屋的管理力度,让这里的房屋租住得更加安心,也能提高想来这里租房的外来人员入住的几率。 外来租户:案件了结就敢住 一位租户黄女士表示:“就算是我租的房子曾经发生过刑事案件,我也不会介意,只要那刑事案件已经了结,而屋主对于错误也已经改正,我就敢住。”(据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