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谨防合约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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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3:52 扬子晚报 | |||||||||
南京大洋百货的“租金”纠纷,除了可能导致大洋百货的“突然死亡”,还提醒众多的商业地产投资者,由租赁买卖合约引起的投资风险,不容小视。 据说,天都集团当时在建成天安大厦时,想利用大洋百货的人气带动其写字楼的房价增值,因此与大洋达成6年免租金的协议。如果此次纠纷最后以大洋百货缩小营业面积收场,那么对天安大厦的业主们而言,当初与天都公司签下的投资合约势必会带来回报“缩水”。
其实,这种商业地产遭遇类似风险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2001年1月开业的河西利德隆超市在不到1年的时间就关门,开发商向利德家园业主承诺的游泳池、免费停车位、物业补贴费等投资回报都无法再兑现,而这些业主当初购买的房价比同一地区的房价每平方米高出500元左右,高出的房价包含了开发商向业主承诺的各项回报,且都写入了合同中,但业主们并没想到投资项目会有风险,在合同签订中未能体现对自身利益的保护。至今尚未平息风波的盘古亚泰商场,也是因商铺业主与租赁方签订的合约中未考虑风险,从而造成在电梯、空调等承诺都无法兑现的情况下,业主得不到满意答复。 东南大学建设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李启明教授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无论是住宅或是纯商业地产投资者,在签合同时相对于开发商或者出租方而言都是“弱势群体”,投资者对房产项目的过去、未来的经营收益状况并不了解,像大洋百货的大小房东这次租赁风波,将不可避免地影响风险链上的最底层———中小投资者。合约的履行牵涉到开发商、租赁商的诚信、风险分配等问题,所以在投资商业地产特别是纯商业项目时,他建议投资者一定要在合约中增加购买或租赁地产项目风险的条款,从而保护自己的权利。春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