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2条河流将清污 官员治污不力轻撤职重法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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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7: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7日电四川省环保局昨日召开岷江、沱江、嘉陵江水系重点小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作会议,包括成都府河、青白江、新津南河在内的32条重点小流域开始治污。四川省副省长刘晓峰指出,“三江”治污不需要口号,必须落到实处;对各市州小流域污染情况不作汇报、不作监测的环保局,要严格追查环保局长的责任,轻则撤职,重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根据2003年水质监测结果,四川省小流域污染严重,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垃圾等大量排入江河,直接导致“三江”干流污染加剧。四川省环保局特将水质污染严重、对“三江”干流水环境安全带来较大危害的32条小流域列入规划整治范围。 其中,岷江流域将重点整治府河、寿溪河、江安河、新津南河、思蒙河、体泉河、毛河、茫溪河、龙溪河、越溪河等10条小流域;沱江流域将重点整治蒲阳河、毗河、青白江、绵远河、石亭江、鸭子河、绛溪河、阳化河、九曲河、球溪河、釜溪河、濑溪河等11条河流;嘉陵江流域将重点整治东河、巴河、广元南河等11条河流。 四川省环保局要求,对于此次纳入整治的32条重点小流域,各市州环保局都必须拿出科学的、符合当地实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方案》。对每条重点小流域的规划制定,四川省上将按一条流域1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整个规划以2003年为基准年,规划年按2010年考虑,2005年前为第一阶段,2006至2010年为第二阶段。(杨东、刘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