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信函被毁案作出民事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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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01:5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8月6日对两年前发生在绵阳市的一宗国内最大商业信函被毁案,作出民事判决。该判决驳回原告四川星河公司对被告四川省邮政局、绵阳市邮政局索赔3000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并判本案件受理费160010元,其他诉讼费64000元,共224010元,由原告星河公司负担,并要求星河公司向绵阳市邮政局付清尚欠的57358.60元邮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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