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正声强调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切实加强党内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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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06:41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余凯、通讯员陆先行、实习生何琪报道:省委巡视机构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业已组建完毕,即将到市州开展巡视。省委书记俞正声在昨天召开的巡视机构成立暨动员大会上强调,要增强做好党内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黄远志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宋育英宣读了
俞正声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要建立规范的巡视工作制度,使党内监督规范化、制度化,这在我党80多年的建党历史上是个创举。《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符合党内监督的规律,反映了党的建设的实际,抓住了党内监督的关键。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形象好坏,在社会生活中影响重大,其产生腐败的后果比其他腐败现象更具破坏性。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既是党内监督的重点,也是必须解决的一个难点。 俞正声指出,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既是严格要求,也是关心爱护。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增强四个意识。一要增强自律意识,带头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二要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正确对待各方面的监督;三要增强全面监督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四要增强保护监督的意识,“一把手”严格要求自己独善其身还不够,必须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深入开展党内监督提供坚强保证。 俞正声强调,要抓紧、抓好、抓细巡视工作,切实发挥巡视工作的监督和防范作用;深入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认真处理和解决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使巡视工作与检察、审计等监督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省直机关纪工委、省高校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负责人,省委巡视组各组组长、副组长及其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