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律师“年检关”更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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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0:25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荣军)在一年一度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到来之际,银川市司法局出台一系列“把关”政策,确保集中教育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个人执业行为,银川市司法局改变以往年检由律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审核把关后即可注册的做法,要求今年年检注册登记必须经局党组会审核把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举报的问题指派有关人员调查核实,并在网上对初审合格
同时,针对每年年检期间一些律师借机转所、出现律师“大洗牌”现象,银川市司法局根据自治区司法厅要求,对提出转所律师一律不予批准,对从外省区转入本市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要求必须出具相关手续,并且到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有效防止了素质低下者混进律师队伍。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