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六市核定环境容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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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0:27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晶实习生成柱鸣镝)8月7日,记者从沈阳市环保局获悉,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锦州辽宁省六个城市,已经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大气环境容量审查,辽宁省也成为惟一一个在北京以外进行大气环境容量核定工作技术审查的省份。 据悉,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沈阳市就已经开始对大气和地表水进行环境容量测算。2002年末,沈阳市作为全国环保重点城市,再次受命,利用40天的时间进行了大气和地表水
据了解,实施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根本手段。沈阳市通过对大气和地表水进行容量测算,能够获知全市的大气及地表水对污染物的承载能力,通过实施对污染总量的控制,达到保护城市环境的目的。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专家到辽宁进行审查后,认为辽宁省的大气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基础扎实、技术路线合理,6个城市的工作成果居全国前列。 | |||||||||